我29岁,标准单身女犬。这两年过年没能回家,不是因为害怕相亲,不想嫁人。高个子像熊,高个子像冬瓜,有钱的人秃顶,没钱的人是脑残。本命去了哪里,怎么也不出现。
也有人觉得二十九了还不出嫁,不是个好姑娘吧。好吧,那我就好好说了。在这个21世纪,男人只有矮五寸的人。因为高富帅年龄越大,人们只能说是钻石王老五!另一方面,女性并非如此,越是美貌和知性兼备的女性,越是能寻求爱人,与她势均力敌的男性很少。再加上,社会上出现了“帅哥丑八怪,美女丑八怪”的奇怪现象。真是可惜的节奏啊。
我不想遇到这种严重的现象。女儿我168苗条的身材,前凸后翘,打扮的不时髦但很有气质和内涵,眉目清秀突出,一眼就知道有美女的素色为什么要找一个丑男人结婚呢?他说最好多此一举,所以我咬紧牙关说请稍等。这么多年来,越来越孤独越来越寂寞,有时我甚至纳闷我的那个他还没出生。这是怎么回事。我很辛苦,谁来帮我啊!
和我一起在单身狗的道路上携手的是室友璐璐能吃到比我胖的屁股的她。31岁的她自暴自弃,在暴饮暴食的道路上无可救药。看到美丽的我不但没有羡慕,反而高兴地说:“哈哈,你看,你又漂亮又美丽,嫁不出去,减肥和减肥都很辛苦吧。像我这样又好吃又好吃,悠闲地生活吧。”。哼,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我喜欢的人,总有一天会乘着七色的云来接我出嫁,如果我又胖又丑,大家都会逃跑的……
即使在杂志社工作,同事也都是女人,男人不多。平时是宅男,社交活动也很少,找不到本命哦!怎嚒办因为单身,睡到半夜被隆隆震耳欲聋的雷声吵醒,雷声大作,剑闪,真把宝宝吓死了!我想哭,但我已经不是十八岁了。撒娇哭也会让人恶心。但是,如果有一个男人能得到别人的保护和疼爱,在打雷的时候被拥抱的话,该多好啊。温暖的怀里,清晰的脸,迷人的男人的微笑……
不行了,我得摆脱单身狗可怜的命运,逆袭的人生才华丽,我意中人不找我,我就找他!
经过多方考虑,我想出了和璐璐一样好的主意。我和璐璐两个人可能都能解决单身狗的纠纷。也许死猪不怕开水,我说了这个想法后一定有人说我们想男人疯了!
是什么样的想法呢?我看了一篇报道,说是男人租了公寓,因为是2ldk所以租了空房间。来租房子的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住在一起之后过得很开心。早上,女人做了一顿热气腾腾的营养早餐一起吃,男人开车送女人去公司。两人志趣相投,很快成为了幸福的恋人,终于成为了羡慕鸳鸯而不羡慕仙的鸳鸯夫妇。
我的想法你能察觉到啊。是的,是这样的。我和璐璐共用的公寓是3人生活,不过,其他的女孩子幸运地找到对方结婚,她的房间空了。正好,把房间借给我,瞄准男人的居民就可以了。如果住在一个屋顶下,也许恋爱会永远持续下去。狒狒,想想真是太棒了。
我一发公寓信息,电话就蜂拥而至。有女人租过房我们说房子已经人租了;如果有租房间的男性,请让我看一下房间。如果见面的男人都不喜欢我和璐璐,那么我们狮子大开口,房租要的很贵,把我们当成讨厌的男人逃跑;只要你喜欢其中一个,什嚒都可以。
我们制定计划后,终于有一个叫李建的胖男人住了下来。当然,我并不喜欢这种肥胖。只有像璐璐这样胖的女性才会对肉感兴趣。李建的到达让璐璐非常的高兴,而不是闪闪发光的灯泡,下班我从头走进我的卧室,无聊的听歌写稿,但是他们两个明亮的笑声还是进入了我的耳朵里,看到幸福的璐璐我越来越觉得这个方法真的不错。两个人都是天生的贪吃鬼,很般配的两个人,在热闹地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的时候,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看起来很好吃的颜色和香味的料理。
看着这对漂亮的暹罗双胞胎一样的两个人,心里很难受。璐璐虽然很胖,但是恋爱中的她好像变美了。可爱活泼,说话好像变得有趣了。恋爱才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几个月后,璐璐让李建美丽的新娘穿上了雪白的婚纱。
大公寓只剩下我一个人,一个做饭一个吃,一个睡觉一个哭。于是我又发布了租房信息,来租房的人都七零八落,渐渐地我有点失望,不再像以前那样打扮了,生活似乎陷入了僵局。
璐璐像这样暴饮暴食,自暴自弃的时候,寄宿人打来了电话。那个声音让身体中的荷尔蒙瞬间觉醒,直觉到这个磁性又厚的男人的声音一定是帅哥。
果然不出所料,身高185厘米的孙朗朗穿着白色衬衫和亚麻色的裤子站在眼前,高兴地笑着露出白色的牙齿时,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没有发生任何意外,那个帅哥住在我的公寓里。书上说,男性喜欢温柔的女孩子,特别是微笑着抚摸小动物的时候很有魅力。于是第二天,我买来了一只雪白的哈巴狗,取名为“小雪球”。为了让孙朗朗喜欢我,我决定若无其事地用我的勾魂大法。俗话说让一个男人离不开你,首先要宠坏他的胃。嗯,我给你做好吃的。
睡懒觉的我,和往常不同,一大早就从床上起来,在厨房模仿做营养满分的早餐。啊,是吗。真是临时佛法的脚,做起来受了很多罪,左手被刀割了,右手被锅烫了三个水泡,痛的我要歪着牙咧着嘴。等到他起床,我假装很聪明地说:“起床了吗?早饭了!”我以为自己也会演戏,假装很自然……
朗朗吃饭的时候,看着我笑嘻嘻的。我内心很高兴,突然他说:“嘿嘿,好久没吃这么好吃的早餐了,感觉像新婚夫妇……”哎呀,一想到帅哥会说这么直接的话,我心里就很高兴,不管怎么胜过男人都会害羞讨厌讨厌。这明显是喜欢我的节奏啊!像脱单一样,心小人早就美了。
早餐结束后,朗朗走进厨房去洗碗。你是个好男人。我怎么这么聪明,朗朗是我的真命,一定没错。
一切都很自然,下班的时候,高大英俊的朗朗出现在我的公司迎接我回家的时候,女同事们的目光是笔直的,看着我羡慕恨,一齐把刀嗖嗖地一齐刺我。啊,是吗。没办法,姐姐很乐意接受这份优待!哈哈哈,真是正确的出现晚了也没关系,结果到了,哈哈哈……
一眨眼就愉快地度过了一周,我梦想着和他结婚。晚上,吃饭的朗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而我因为工作回到卧室用电脑查东西。在网上浏览时看到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我所在的城市在半年内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鬼怪,它们成了成人模样穿梭在社会上,嗜血如命,最爱的是吸女人的血,采阴补阳。这个鬼很会伪装成英俊的男人,但是女人们必须小心这种陌生的男人。
世界上有很多喜欢胡言乱语的人,无聊又讨厌。我继续工作,对那些无聊的事一笑置之。过了多久,因为口渴了,所以拿着杯子去了客厅,突然停了下来,用力按住嘴,喘不过气来,慢慢地下降到了墙边。朗朗居然紧紧咬住小雪球的脖子津津有味的吸着,鲜血染红了小雪雪白的绒毛。在那之前明亮的客厅的灯,闪烁着昏暗的绿色,周围的空气一瞬间冷却了十几度。
我慢慢地退到屋里,关门时小心翼翼,老天,什么事都让
我见,怎么这么倒霉。“啪”的一声花瓶掉了下来,发出很大的声音,我忍不住喊了一声“啊!”,原来是把花瓶装满鲜花放在门口,因为兰花进来的时候有香味,希望他对他有好感。现在……
满嘴是血的鬼怪不知不觉来到我身边,帅气的身影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黑乎乎的散发着恶臭的一块正在让我崩溃。“啊,”我的脖子被它紧紧地握着,身体被它固定在死地上。“哈哈哈……”奇怪的笑声传来,知道我完了。它慢慢靠近我光润的脖子,恶心的血腥气味扑鼻而来。“哇……”我最后尖叫之后,身体的血一点点地被吸入……
有的是真理:帅哥丑,美女丑!可怜的像我这样,找个美男子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