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3号女尸
晚上8点开始,停尸房老王一直在喝酒,这是他多年的习惯,最初是为了鼓起勇气,慢慢上瘾了。
9点半,已经迷迷糊糊的,斜靠在椅子上,迷迷糊糊的。这时他突然发抖,从裤兜里掏出一部手机。
不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画面上没有声音,只看到老王一个劲地低下头,他放下电话赶紧走了。
老王走了之后,画面上只剩下空荡荡的椅子。
保安队长任帅皱着眉头,把画面移到了停尸房内部。
今晚的停尸房里有13具遗体。他们静静地躺在白色的被褥下,但没有任何生息,整个停尸房都呈现出安静的死亡景象,画面也在这种死亡状态下静止。
任帅有点累了,站起来倒水喝。
他拿着杯子回到座位上,不等坐下就瞪大了眼睛。
最里面13号停尸间的白色床单好像震动啦。
是不是自己的眼睛有点模糊。
任帅挥舞着力量,眨了眨眼。然后,他全都僵住了。
不是错觉。13号停尸间的白床单确实在动,随着它的下降尸体的头发渐渐长出来,接着是额头、眉毛……。
任帅盯着屏幕,大气也不敢气喘吁吁,他害怕看到尸体突然睁开眼睛,但他同样害怕闭着眼睛的尸体会像活人一样动起来。
没等看到尸体的眼睛,眼前突然开了花。那具尸体似乎很烦躁,翻过床单,一下子坐了下来。
任帅看着蓬乱的黑发,在黑发的正中间露出了一张小脸。那张脸是白的,连嘴唇都变白了。
女人的尸体!
尸体坐在停尸房里呆了一会儿,正要下床,就在下床前,她突然慢慢地转过身来,准确地捕捉到屏幕前的任帅只眼睛,然后,张着嘴笑了!
那笑容太诡异了,吸了一口冷空气,手发抖,杯子掉了下来。
任帅慌忙捡起杯子,他再次抬起头,发现女尸已经不见了。画面上挂着赤脚、右脚、脚踝的吊牌,上面写着冰冷的数字:40013。
那正是第13位女性尸体的编号。
摄像机设在停尸间入口上方的天花板上,保安室可以将整个停尸间一览无余。目前摄像机只拍到一只脚,只有两种可能:一具女尸爬到天花板上,一架摄像机从天花板上掉下来,正好落在女尸的脚边。
但是,好好的,为什么相机会掉下来呢。
任帅凝视着苍白的脚,头突然变大了!
就在这时,画面震动,那只脚消失啦。
任帅呆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快步向停尸间跑去。
保安室在一楼,停尸间在地下一楼,经过电梯时,任帅瞥了一眼,电梯处于静止状态,也就是说女尸没有上电梯。女性尸体离开停尸间不到两分钟,女性尸体应该就停留在停尸间啦。
也就是说,如果一具女尸走上地面,楼梯是唯一的出路。
望着黑乎乎的楼梯口,任帅迷路了。
这时,沉闷的鞋声慢慢地从下面传来。
任帅的脑袋嗡嗡作响,本能地转身想要逃跑,但是作为一个大男人,也是医院的保安队长,被鬼吓跑了,他不能失去这个人。
走廊昏暗的灯光投射在墙上,细长的影子,长发,高高的她走近了任帅。
这时,任帅突然想起,女尸是赤脚的,前面的影子显然是穿鞋的。
那个时候那个影子也从楼梯口露出了脸。原来是外科医生:秋荻。
任帅天黑松了一口气后,皱起眉头:这半夜,秋荻去停尸间干什么?
任帅匆匆地打招呼秋荻后,急忙走向停尸间。
走进停尸间,任帅的视线停留在13号停尸间的床上,白色的床单还很乱,想起刚才女尸僵硬地坐在床上的情景,任帅心有余悸。一阵阴风吹过,任帅感到白床单下的尸体都在蠢蠢欲动,他缩了缩脖子。
突然有人拍了拍肩膀,已经成了弓鸟的任帅,再也忍不住,尖叫着飞了起来。
定睛一看,身后站着一张愕然的脸老王。
任帅正想发火的时候,突然内心扭曲了。刚才怎么没听到老王的脚步声。
任帅慢慢地低下头,视线落在老王的脚上,喷到喉咙里的愤怒,被他活生生地吞噬了。
老王光着脚,右脚大拇指上悬挂着吊环:40013。
任帅抬头一看,老王鹰眼盯着他,脸色阴沉。
任帅失足就跑!
二、走尸体
任帅看到它像兔子一样消失在楼梯的拐角处,老王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轻轻地擦去了额头拐角处的冷汗。
他快步走进停尸间,用眼睛看了看停尸间的一排尸体,确认尸体不见后,立即拿起电话。
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安:保安室吗?糟糕,又有一具尸体消失了!
13号女尸是医院丢失的第三具尸体。
老王我清楚地记得第一具尸体是三个月前丢失的。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虽然穿着还很漂亮,但身上却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那种气味曾被街上的无家可归者闻到。
当一个男人的尸体被推到停尸间时,后面跟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哭得心碎,被院长助理引开啦。
老王我知道。每次院长助理露出那神秘的表情,里面肯定有只猫。
果然不出所料,后来打扫卫生的姐姐告诉我,这个男人进来的时候还好,说肚子疼,医生给他开了消炎药的处方,所以男人在医生办公室吃了消炎药,结果吃了不到几分钟,就知道人死了。
这件事太邪道了,幸好那个男人的妻子同意私下解决,最后医院出了10万元摆平了这件事。
也就是说那天晚上,老王打来了电话。秋荻医生打来电话,想和你谈谈。
老王受到惊人的宠爱。在这家医院里,除了一个干净的姐姐,没有人正眼看着他。老王他们知道他不喜欢倒霉。
可是那天晚上,秋荻医生给了他十几分钟的时间,在那之前又塞了200元给他,说要给他买好酒喝。
老王在不太清楚状况的情况下,第二天早上,发现男子的尸体不见了。一夜之间,老王只离开了一次。去了值班室的时候,想起了秋荻奇怪的态度。老王知道那具尸体和秋荻有关系。
尸体丢失是盗窃,所以报警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丢失的是那具尸体,如果警察进来的话,医疗纠纷的事情也会被调查的吧。
最终医院决定,老王和安全小组的一些熟人,取得封口费。
医院的几位干部都提心吊胆了一个多月,但由于没有认领遗体的人,这件事不了了之。
在医院疏忽大意的时候,发生了第二起尸体丢失事件。
还是死于奇怪的医疗事故,尸体被运到停尸房的那天晚上,又是秋荻值班,半夜老王她打来了电话。
这次老王口头约定马上去秋荻,放下听筒一直盯着停尸房。
秋荻我正在忙着找他。
秋荻第一具尸体坦白说是她同学偷的,供医学实验用,这次也是同样的情况,她的同学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只要老王就能保守这个秘密,她把整整齐齐的费用分给老王,加上这两次整整齐齐的费用一万。
老王心动,承诺合作。但是,秋荻不让老王帮忙搬运尸体。只是让你回避。老王离开十几分钟,回来的时候,尸体已经不见了。
这次也只是,老王回来的时候,楼梯上有吊牌,一定是在搬运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吧,如果被警备队发现出现指纹的话就麻烦了。老王捡起吊牌走出楼梯,警备队长任帅背对着停尸房前站着。
他为什么在这里。很辛苦。
“老王”马上脱下鞋子,在脚的大拇指上贴上标签,没有声音地接近了“任帅”。
他成
功了,他逃走了
老王如果第二天被任帅询问的话,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承认的,反正现场没有人,秋荻也会想办法辩解的吧。
老王接到尸体失踪的消息后,电话的另一端没有动静,但是电话明显没有故障,连在一起了。
突然,老王想起来了。今天在保安室值班的只有任帅。他刚才被自己吓跑了。
今晚也没有急病,值班的医生只有一个人。也就是说,现在病房里只有任帅秋荻老王。
三个人都不可能出现在警卫室。那么,接电话的是谁
就在这时,电话那头传来了冷冷的声音。「4,0,0,1,3 !」
他看到了吊在自己脚拇指上的吊牌。他想起了之前被无数死者的脚趾吊着。他急忙甩掉吊带。他已经受不了了,站起来,快步跑上楼。
三,伪造尸体
今天早上天刚亮,在老王还没睡醒之前,就听到了敲门声。他穿着上衣从床上走出来,拉开白布窗帘时吓了一跳。窗外站着一个高个子瘦削的女人。
看到老王,女人睁着漆黑的眼睛,指着停尸房说:“我想进去看看。”。
老王问“手续办好了吗?”。
女子愣了一下,然后摇头。
老王皱着眉头说“没有手续就不能进去”。
女人失望地摇摇头,转身慢慢走过去,在离去之前,老王听到了她一句喃喃自语:“算了,还不错这个时间,反正再过两个小时我就可以进去了!”
这个女人预言了自己的归宿,在那两个小时后,成为十三号女人的尸体被塞进了停尸房,而且,偏偏是今晚被偷的一个人,这是一个奇怪的偶然。
秋荻安抚老王很辛苦。
发送了老王,秋荻累得松了一口气。
那个女人能预测到自己两个小时后会死也不奇怪。
事情从三个月前说起,那天秋荻闲下来没事,突然想起老同学钟朝歌,他们俩在同一个城市,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没见了。
钟朝歌是秋荻的大学同学。学生时代,秋荻曾单恋过钟朝歌,但钟朝歌是活生生的书呆子,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沉浸在学校的实验室里,毕业后,他直接进入研究所做药剂师,更是整天与那些瓶子离不开。
在这个浮华时代,心醉神迷地研究的人注定要过清贫的生活,秋荻非常感谢当初对她的钟晨歌的爱只是停留在单恋。
时隔一年相见,钟朝歌更瘦,但血色很好,他兴奋地向秋荻说明他最新开发的一种药物,他一边手舞足蹈一边说了很长时间什么成分、什么比例,秋荻都不记得了,但是,在听最后一种药物的功效时秋荻非常有精神。
吃了这种药,人很快就会陷入假死状态,任何医疗器械都无法感知生命迹象,但12小时后,“死了”的人会再次醒来。
朝死暮生,多么神奇,钟朝歌又给它取了一个很浪漫的名字:朝暮暮!
是朝死暮生吗
这4个字一下子进入秋荻的脑海,无限膨胀,一眨眼就完成了完美的计划。
秋荻以返回做测试之名,向钟朝歌要一些药,她不敢求太多,怕引起钟朝歌的怀疑。
那些药在秋荻手中充分发挥了它们的商业价值,从而有了它们的医疗纠纷,她在晚上《死尸》复活之前,她再打开停尸房老王,让《死尸》出去。
这次我很细心。因为连续丢失了两具尸体,医院在停尸房安装了摄像头。
她给老王打电话让他回避之后,去了停尸房,打算在《尸骸》醒来之前把相机弄坏。然而,到达停尸房时,那具尸体已经活着,站在停尸房门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秋荻注意到照相机停在女性遗体的脚下,好像是她先弄坏了照相机。
被她盯着看,催促她快走,她慢吞吞地走了过去。动作笔直,像真的尸体。
想起女尸的样子,不禁打了个寒战。之前男朋友带我来的都是街上的流浪汉,这次从哪里带来这么奇怪的女人
秋荻给男朋友打电话了。但是,男朋友很可疑地反问了。
放下听筒,秋荻背上出了冷汗。这个女人不是我男朋友雇的。那是谁
当时手机响了,我吓了一跳。秋荻看了表示是钟朝歌。
秋荻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钟朝歌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我刚刚发现“朝朝暮暮”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