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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永久封印的凶宅 惨死姊妹花阴魂不散?

iamk 灵异事件 2020-11-24 14:10:59 1242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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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世界笼罩永久黑暗。发生于1984年的2死1伤情杀案,成为缠绕葵涌荔景邨居民30多年梦魇。虽然单位多次出租,但租户不久即搬离,最已空置的单位却不时传出女子吵闹声,走廊又迴荡着高跟鞋走路时的咯咯声。有网友更带同声称能探测灵体的仪器到上址测试并拍成影片,仪器上的指针不停摆动,闹鬼传闻未曾停止。房署最终不得不将单位封闭改成电錶房,将这个密室凶间永久封印,成为香港最传奇的凶宅。


玄学家:惨死姊妹花『凭寄灵』


「呢对姊妹死于非命,属枉死,佢哋阴魂不散,会停留喺阳间,甚至唔愿意离开肇事单位,即使有牛头马面嚟捉都会四围匿!」有玄学家表示,枉死鬼魂,心结未解,若没有举行超度会,或有高僧唸经超度,鬼魂逗留一百年都不离开去轮迴转世。若鬼魂得知凶手放监,怨气会增加,「阴灵可感应到阳界嘅事,佢哋呢啲叫『凭寄灵』,要等到凶手死去,阴灵才会轮迴转世。」



年少轻狂 因爱成恨


荔景邨多次发生血案,其中发生于1984年的情杀案更轰动一时。当年5月9日,当时22岁的离职警员叶少文,与同龄的梁雪诗本是中学同学,邂逅成为情侣。后两人感情破裂。案发当日,叶持刀到女友位于葵涌荔景邨寓所门外求见,被梁母多番喝斥也不肯离去。


警调查后收队未阻惨剧


警员接报到场调查,并于叶离去后收队。惟叶不久折返,梁母不肯开门并致电叶母求助,叶母赶至并于走廊劝喻儿子,梁母亦步出协助,此时叶突然亮出一把八吋长利刀挟持梁母,身在寓所的梁雪诗见状开门,梁即持刀刺向其胸部及颈部,其18岁的妹妹梁雪雁欲上前营救,亦遭利刀直插咽喉,叶更向梁母挥刀,然后逃走。最终梁雪诗及梁雪雁两姊妹失救不治。


后来,警方在叶位于沙田的住所将他拘捕,控以两项谋杀罪及一项严重伤人罪,陪审团裁定被告谋杀罪名成立,法官判被告死刑,惟当时已废除死刑,叶改判终身监禁,伤人罪则判入狱18个月,同期执行。街坊对惨剧都不愿多提,有的更当无事发生。但由于该幢旧式屋邨大厦灯光昏暗,走廊特长,日光难以照射,发生血案惨剧后,更见阴森可怖。该幢楼宇事后仍不时发生事故,除曾发生大火外,2014年更有未婚妈妈穿着病人服危坐天台,幸最终未致一尸两命。


曾有自称居于肇事单位附近的居民致电灵异节目,指晚上于后楼梯掉垃圾时看见一女性黑影,怀疑是姐妹花多年阴魂未散。消息在网上讨论区广泛流传,有指已空置无人居住的单位,于晚间传出女子的哭闹声;又有指听到高跟鞋在走廊走动的咯咯声,令不少网民毛骨悚然。


这个凶宅因此再次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有大胆网民曾带同声称能探测灵体的仪器到上址测试并拍成影片上载,只见仪器上的指针不停摆动,未知是否代表有灵体出现。


记者亲证屡传闹鬼  封屋避祸


东网记者曾到荔景邨了解,发现该案发单位及毗连单位已被石屎密封,与楼下原为电錶房打通,本来是凶宅的单位业已消失,单位对面是士多房,无人出入。据知,单位丢空多年后,房署先后安排两批租客入住,当中有一家三口均为男性,亦「顶唔顺」单位阴森,因常听到哭泣女声,迁入不久即搬走。


其后房署惟有「封屋」,将单位改建为电錶房。一名在该邨长大的居民李小姐指出,据其父母忆述,凶徒在杀人后手持滴血凶器到楼下士多致电回家,形成长长的血路,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


「当年就係因为经济环境唔好,无做法事。」有区议员指,房署廿多年前将上址改为电錶房,加大电压应付增加用电量。他表示,早年前曾有街坊指凶案单位附近有灵异事件发生,而近年闹鬼传闻多数由邨外传来,称毋须过于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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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传消失的密室再现


此事后,不少凶宅附近的居民都成为惊弓之鸟,不少新落成的公屋,居民都发现无故出现密室单位,例如有邨民在石篱(二)邨,发现有密封单位设于垃圾房旁边,单位上下各层均设有窗户,居民一般会将衣物晾挂出屋外,唯独该个单位原有窗户的位置被石屎封死。事件惹来网民讨论,有人指该邨只有该幢有单位被密封,又传言该单位曾发生煤气爆炸,甚至自杀及凶杀案。


事后证实石篱邨闹鬼封屋仅属笑话,该处只是消防中途泵房。消防处职工总会主席聂元风表示,当地下水泵去到一定高度时会减弱水压影响救火,中途泵房的作用是为高楼大厦中途的楼层射程加压,而大厦在哪里设置中途泵视乎大厦设计而定。由于石篱邨中仅得石欢楼属非标准设计大厦,即T型设计,相信因此只有石欢楼在中层单位设泵房。



背景:荔景村情杀案 震撼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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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年前, 一家四口居于此处乐景楼低层3楼1[文]6室, 但好景不常, 男户主于1983年10月因病过世[章], 三母女从此相依为命, 母亲杨惠群 (53岁), 任校工、长女梁雪诗


(22岁, 原名雯翠) 任当年布政司署文员、次女梁雪雁 (18岁, 原名雯绍) 是中七预科生, 一家三口, 虽较清贫亦乐也融融。


话说, 梁雪诗在尖沙咀一间英文书院结识了[来]同学叶少文


(22岁), 他家住沙田禾輋村康和楼三楼某室,[自] 1981至1983年间, 两人渐渐发展成为情侣。 毕业后, 梁雪诗在布政司署任职文员, 叶少文则投考警队。


不过,梁雪诗与叶少文的恋情并未得[i]到完全的肯定,虽然叶家极为喜欢雪[a]诗,大有娶之过门之意,可是梁家则[m]认为少文有暴力倾向,品行不佳,一[k]直反对两人交往。但少文对雪诗的爱[.]倒是不假的,对女友言听计从,更为[c]她戒掉烟酒及赌博等坏习惯。


叶少文后因纪律问题而被革职,离开[n]警队后,他在酒店当散工,因时间较[恐]为充足,每天都专程接送雪诗上班与[怖]下班,由于他妒忌疑心重,禁止女友[鬼]跟异性有所接触,一次更为此将「情[故]敌」殴伤,对于男友苦苦痴缠和性格[事]衝动的行径,雪诗开始反感,加上樑[文]家一贯不喜欢两人交往,她渐渐觉得[章]少文并不是一个可以付託终身的人,[来]开始疏远他,恋情若即若离。


1983年10月,梁父病逝,叶少[自]文召来一群朋友义务协助办理丧事,[i]他同时亦搬到雪诗家中居住两个月,[a]大家关係一度转好,邻居也熟稔这位[m]外来的男主客,称他做「肥仔叶」。[k]


但这段期间,少文却和雪诗的妹妹雪[.]雁发生衝突,话说雪雁一向很讨厌姐[c]姐的男友,少文觉得妹妹一直在挑拨[n]他跟雪诗的关係,在一次纠纷中,雪[恐]雁被少文拳打脚踢,牙齿飞脱,情况[怖]严重,梁家事后报警,少文亦被要求[鬼]离开梁宅。


纵使如此,同年12月叶少文的姊姊[故]结婚时,梁氏三母女亦有出席婚礼,[事]看来两家人的关係仍颇密切。



少女胸围被扯


1984年5月4日,梁毋接到叶少[文]文电话,说雪诗突然病发,已被送往[章]伊利沙伯医院,她立即带同雪雁赶往[来]医院查看,到达才知根本没有这回事[自],心知不妙,可能是叶少文调虎离山[i]之计,两人旋即极速返回住所。


当她们打开大门,发现雪诗上身赤裸[a]躺卧于沙发上,胸围散落地上,手脚[m]被绑、口部被塞,叶少文正有所行动[k],梁毋此刻几乎气昏了,大发雷霆并[.]报警求助,叶少文则跪地求饶,当警[c]方抵达后,梁母的态度却软化了,可[n]能鉴于家丑不出外传,说只是一场「[恐]误会」,并且销案。自此,梁家与叶[怖]少文的关係可谓完全破裂。


但魔鬼煽动著一桩人间惨剧,岂能就[鬼]此罢休。


1984年5月8日,跟父母同住于[故]沙田的叶少文,神情有异,并取去家[事]中一把八吋长的牛肉刀外出,父母阻[文]止无效。


下午约5时30分,邻居发现「肥仔[章]叶」在梁家铁闸外双膝跪地,赖著不[来]走,泪流脸颊,不时低唤「雯翠」([自]梁雪诗的原名),说到激动处,更三[i]跪九叩,苦苦哀诉,望求原谅,邻近[a]街坊纷纷围拢週遭,交头接耳。当时[m]单位内只有梁母与妹妹雪雁,她们都[k]不为所动,但想到姐姐雪诗将会下班[.]回家,就在窗户守候著,果然看见雪[c]诗正要步进大厦,她们大声喝止并以[n]手势示意不要回家,聪明的雪诗旋即[恐]回身离去并报警。



晚上6时30分左右,两名员警带同[怖]雪诗回到梁家,先让她进入家中,并[鬼]盘问叶少文,经过一番争辩,警方把[故]案件列为男女纠纷处理备案,并劝喻[事]他立即离开,叶少文在极不情愿的情[文]况下离开了。


事情获得解决,梁家才放下心头大石[章],谁不知半小时过后,当梁母再度开[来]门,赫见叶少文去而复返,仍跪在原[自]先的位置!在没有其他的办法下,梁[i]母唯有致电叶家,叫叶少文的父母前[a]来接走这个「冤鬼」。


晚上7时40分左右,叶氏父妇来到[m],叶母一见儿子就哭著说:「立即离[k]开这??!你不要尊严,我却要的![.]」在旁的父亲,则好言相劝。


「我可以离开这裡


但会立即自杀!」叶少文低沉答道。[c]此刻,梁雪诗回应了令事情急转直下[n]的一句:「即使你死了,我也不会流[恐]下一滴眼泪。」叶少文听后没有太大[怖]反应,但神情阴沉,目露凶光,却突[鬼]然说要落二楼梯角小解?


眼看事件进入胶著状态,梁母惟有开[故]门从单位走出


(此举动为事件带来不可挽救的局面[事]),将叶氏夫妇拉到走廊附近位置,[文]商谈对策,并劝夫妇将儿子带往看精[章]神科医生,此时叶少文如厕回来,定[来]睛凝视三人对话,神情呆滞、木无表[自]情,突然冷不胜防,露出八吋长的利[i]刀贴在梁母颈侧,挟持她到单位门前[a],命令梁雪诗立即开门,否则其母即[m]死!血浓于水,姊妹毫不犹豫屈服于[k]叶少文的威胁之下,铁闸一开,他就[.]如恶魔附身,先在妹妹雪雁脸上刺了[c]一刀,再在她的颈上横切一刀,当场[n]血花四溅,倒于沙发上,姊姊雪诗上[恐]前制止,纠缠中胸口被刺一刀,叶少[怖]文抽出刀身,复以刀刃横砍粉颈,她[鬼]即时倒地不起,血流如注?


混乱间,梁母亦被砍数刀,垂死逃到[故]单位厕所内。


凶徒以极速手法 (数分钟之内) 斩杀三人,在场目睹一切的叶氏夫妇[事],完全反应不来,呆若木鸡,既没报[文]警也没有施以援手。


叶少文杀人后,手持滴血凶刀,以缓[章]慢步伐走到街上,形成血血长路 (图07),见者触目惊心,他随后[来]在附近士多店舖借用电话,致电回家[自]


住在凶案单位斜对面13号室的赵先[i]生也是事发经过的目击者,他是第一[a]个首先报警,他强烈抨击叶氏夫妇在[m]事件中没有出言或行动阻止惨剧发生[k],他说夫妇二人在凶手逃走后曾入单[.]位查看,之后到他家借电话,但并不[c]是报警,他们一连拨了三个电话,只[n]是向对方说:「已经死了两个?」夫[恐]妇二人之后返回沙田自己家中。


之后警方动员到达凶案现场,发现三[怖]人均是颈部大动脉被割断,单位内充[鬼]斥大量血迹,可谓血溅四壁,其中妹[故]妹雪雁颈部切口整齐而深,几乎身首[事]异处,可见凶手是用尽全力下刀,当[文]场死亡,无需送院;姊姊雪诗亦严重[章]受创,送院途中不治;母亲杨惠群身[来]中多刀,手筋被斩断,情况危殆。


她之后在医院经过一个月的深切治疗[自],幸运得以保命。


叶少文在翌日凌晨二时在沙田家中被[i]警方逮捕


,他没反抗,案件押于1984年1[a]0月20日提堂,控以两项谋杀罪,[m]加一项严重伤人罪。他否认谋杀,但[k]承认在被挑衅下行凶,10月26日[.]该案在高等法院审结,陪审团退庭商[c]议45分钟后,一致裁定他两项谋杀[n]罪成判处死刑急


(实质是终身监禁)、伤人罪则判入[恐]狱18个月。1985年,他不服上[怖]诉,同年3月12日被合议庭驳回,[鬼]维持原判。


约10年前 (2005年),坊间曾一度传出叶[故]少文被假释出狱,再次引起大众关注[事]这宗惨案,不是事实,他仍在服刑中[文]


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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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少文则投考警队。

不过,梁雪诗与叶少文的恋情并未得[章]到完全的肯定,虽然叶家极为喜欢雪[来]诗,大有娶之过门之意,可是梁家则[自]认为少文有暴力倾向,品行不佳,一[i]直反对两人交往。但少文对雪诗的爱[a]倒是不假的,对女友言听计从,更为[m]她戒掉烟酒及赌博等坏习惯。


叶少文后因纪律问题而被革职,离开[k]警队后,他在酒店当散工,因时间较[.]为充足,每天都专程接送雪诗上班与[c]下班,由于他妒忌疑心重,禁止女友[n]跟异性有所接触,一次更为此将「情[恐]敌」殴伤,对于男友苦苦痴缠和性格[怖]衝动的行径,雪诗开始反感,加上樑[鬼]家一贯不喜欢两人交往,她渐渐觉得[故]少文并不是一个可以付託终身的人,[事]开始疏远他,恋情若即若离。


1983年10月,梁父病逝,叶少[文]文召来一群朋友义务协助办理丧事,[章]他同时亦搬到雪诗家中居住两个月,[来]大家关係一度转好,邻居也熟稔这位[自]外来的男主客,称他做「肥仔叶」。[i]


但这段期间,少文却和雪诗的妹妹雪[a]雁发生衝突,话说雪雁一向很讨厌姐[m]姐的男友,少文觉得妹妹一直在挑拨[k]他跟雪诗的关係,在一次纠纷中,雪[.]雁被少文拳打脚踢,牙齿飞脱,情况[c]严重,梁家事后报警,少文亦被要求[n]离开梁宅。


纵使如此,同年12月叶少文的姊姊[恐]结婚时,梁氏三母女亦有出席婚礼,[怖]看来两家人的关係仍颇密切。



少女胸围被扯


1984年5月4日,梁毋接到叶少[鬼]文电话,说雪诗突然病发,已被送往[故]伊利沙伯医院,她立即带同雪雁赶往[事]医院查看,到达才知根本没有这回事[文],心知不妙,可能是叶少文调虎离山[章]之计,两人旋即极速返回住所。


当她们打开大门,发现雪诗上身赤裸[来]躺卧于沙发上,胸围散落地上,手脚[自]被绑、口部被塞,叶少文正有所行动[i],梁毋此刻几乎气昏了,大发雷霆并[a]报警求助,叶少文则跪地求饶,当警[m]方抵达后,梁母的态度却软化了,可[k]能鉴于家丑不出外传,说只是一场「[.]误会」,并且销案。自此,梁家与叶[c]少文的关係可谓完全破裂。


但魔鬼煽动著一桩人间惨剧,岂能就[n]此罢休。


1984年5月8日,跟父母同住于[恐]沙田的叶少文,神情有异,并取去家[怖]中一把八吋长的牛肉刀外出,父母阻[鬼]止无效。


下午约5时30分,邻居发现「肥仔[故]叶」在梁家铁闸外双膝跪地,赖著不[事]走,泪流脸颊,不时低唤「雯翠」([文]梁雪诗的原名),说到激动处,更三[章]跪九叩,苦苦哀诉,望求原谅,邻近[来]街坊纷纷围拢週遭,交头接耳。当时[自]单位内只有梁母与妹妹雪雁,她们都[i]不为所动,但想到姐姐雪诗将会下班[a]回家,就在窗户守候著,果然看见雪[m]诗正要步进大厦,她们大声喝止并以[k]手势示意不要回家,聪明的雪诗旋即[.]回身离去并报警。



晚上6时30分左右,两名员警带同[c]雪诗回到梁家,先让她进入家中,并[n]盘问叶少文,经过一番争辩,警方把[恐]案件列为男女纠纷处理备案,并劝喻[怖]他立即离开,叶少文在极不情愿的情[鬼]况下离开了。


事情获得解决,梁家才放下心头大石[故],谁不知半小时过后,当梁母再度开[事]门,赫见叶少文去而复返,仍跪在原[文]先的位置!在没有其他的办法下,梁[章]母唯有致电叶家,叫叶少文的父母前[来]来接走这个「冤鬼」。


晚上7时40分左右,叶氏父妇来到[自],叶母一见儿子就哭著说:「立即离[i]开这??!你不要尊严,我却要的![a]」在旁的父亲,则好言相劝。


「我可以离开这裡


但会立即自杀!」叶少文低沉答道。[m]此刻,梁雪诗回应了令事情急转直下[k]的一句:「即使你死了,我也不会流[.]下一滴眼泪。」叶少文听后没有太大[c]反应,但神情阴沉,目露凶光,却突[n]然说要落二楼梯角小解?


眼看事件进入胶著状态,梁母惟有开[恐]门从单位走出


(此举动为事件带来不可挽救的局面[怖]),将叶氏夫妇拉到走廊附近位置,[鬼]商谈对策,并劝夫妇将儿子带往看精[故]神科医生,此时叶少文如厕回来,定[事]睛凝视三人对话,神情呆滞、木无表[文]情,突然冷不胜防,露出八吋长的利[章]刀贴在梁母颈侧,挟持她到单位门前[来],命令梁雪诗立即开门,否则其母即[自]死!血浓于水,姊妹毫不犹豫屈服于[i]叶少文的威胁之下,铁闸一开,他就[a]如恶魔附身,先在妹妹雪雁脸上刺了[m]一刀,再在她的颈上横切一刀,当场[k]血花四溅,倒于沙发上,姊姊雪诗上[.]前制止,纠缠中胸口被刺一刀,叶少[c]文抽出刀身,复以刀刃横砍粉颈,她[n]即时倒地不起,血流如注?


混乱间,梁母亦被砍数刀,垂死逃到[恐]单位厕所内。


凶徒以极速手法 (数分钟之内) 斩杀三人,在场目睹一切的叶氏夫妇[怖],完全反应不来,呆若木鸡,既没报[鬼]警也没有施以援手。


叶少文杀人后,手持滴血凶刀,以缓[故]慢步伐走到街上,形成血血长路 (图07),见者触目惊心,他随后[事]在附近士多店舖借用电话,致电回家[文]


住在凶案单位斜对面13号室的赵先[章]生也是事发经过的目击者,他是第一[来]个首先报警,他强烈抨击叶氏夫妇在[自]事件中没有出言或行动阻止惨剧发生[i],他说夫妇二人在凶手逃走后曾入单[a]位查看,之后到他家借电话,但并不[m]是报警,他们一连拨了三个电话,只[k]是向对方说:「已经死了两个?」夫[.]妇二人之后返回沙田自己家中。


之后警方动员到达凶案现场,发现三[c]人均是颈部大动脉被割断,单位内充[n]斥大量血迹,可谓血溅四壁,其中妹[恐]妹雪雁颈部切口整齐而深,几乎身首[怖]异处,可见凶手是用尽全力下刀,当[鬼]场死亡,无需送院;姊姊雪诗亦严重[故]受创,送院途中不治;母亲杨惠群身[事]中多刀,手筋被斩断,情况危殆。


她之后在医院经过一个月的深切治疗[文],幸运得以保命。


叶少文在翌日凌晨二时在沙田家中被[章]警方逮捕


,他没反抗,案件押于1984年1[来]0月20日提堂,控以两项谋杀罪,[自]加一项严重伤人罪。他否认谋杀,但[i]承认在被挑衅下行凶,10月26日[a]该案在高等法院审结,陪审团退庭商[m]议45分钟后,一致裁定他两项谋杀[k]罪成判处死刑急


(实质是终身监禁)、伤人罪则判入[.]狱18个月。1985年,他不服上[c]诉,同年3月12日被合议庭驳回,[n]维持原判。


约10年前 (2005年),坊间曾一度传出叶[恐]少文被假释出狱,再次引起大众关注[怖]这宗惨案,不是事实,他仍在服刑中[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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